高新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整改任务
反馈意见中指出"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缓慢,2015年全省重化工业增加值仍占到工业增加值的40%左右,宜昌等地市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不降反升。"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及中央和省有关汉江流域严控重化工行业发展的精神,切实履行职责,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转型。严密监管存量,审慎引入增量,对不符合有关法律及政策的重化工企业坚决整改、关停、搬迁,深入优化产业结构。
三、整改措施
1.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以节能减排绿色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突出绿色转型,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严禁产能过剩行业和重污染产业违规新增产能。对符合政策的结构调整项目必须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2.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不得审批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
四、整改效果
1.2016年度无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无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
2.制定印发了《襄阳高新区内资工业企业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并遵照执行,严格市场准入。
3.按照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的要求,区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严把环境准入关,加大了新建项目环保项目环保审批手续执行力度,提高了环评审批效率。对于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建设,严格控制新增污染量,严把环境准入关和"三同时"制度。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28日-2017年12月4日。
如有异议者,请及时与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3755627。
高新区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