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于11月13日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湖北玖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碗(自行消毒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湖北玖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消毒的碗进行了抽样检测。经抽样检验,该店20211028批次碗(自行消毒)的大肠杆菌实测值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企业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企业查找原因,积极完善消毒流程,严格审查消毒过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加强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