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区烟草专卖局关于无主案件的公告州烟局(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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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查获以下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襄州区烟草专卖局接受调查处理(地址:襄州区航空路93号,联系电话:0710-2824965)。若逾期不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对假烟作没收处理,并公开销毁;对真烟作变价处理,变价款全部上缴国库。当事人对此处理不服的,可以于处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襄阳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复议,或在十五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序号 | 当事人 | 查案时间 | 查案地点 |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号 | 烟草专卖品品种、规格及数量 | 备注 |
1 |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 2020.5.14 | 襄州区园林路109号申通快递点 | 0010821 | 中华(软)10条 | |
2 | 现场未发现当事人 | 2020.05.18 | 襄州区张湾镇圆通快递分部 | 0010822 | 中华(软)10条 |
特此公告。
襄州区烟草专卖局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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