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交通大队召开文明创建专题工作会
12月4日上午,汉阳区交通大队召开文明创建专题工作会,传达市区政府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宣布大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细化创建工作任务,明确秩序管理责任。
会上,大队成立创建工作督导专班,对辖区创建工作实行全方位检查督导;将辖区道路分解到协警、民警、中队长、分管大队长责任包干;要求各执勤中队对停车秩序按照凡是违停必贴单、凡是无牌必锁车、凡是占道必拖车实行全时段、全覆盖管理。
为确保创建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实现管理见成效工作目标,汉阳区交通大队制定了《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细化了工作,如果被大队专班通报3次、被上级专班通报2次,责任协警、民警、科队长、分管领导对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同时,大队督导专班对每天检查情况以大队微信群的形式实时通报,督导责任中队及时整改,并按照一周一考核,一周一兑现要求,对整改未落实、效果不明显问题纳入绩效考核奖惩兑现,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