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物价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宝应县物价局
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县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及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今年以来,以省物价局《全省价格工作要点》、省市物价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和县政府《宝应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为指导,以依法治价为主线,以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法治政府建设,为“四个宝应”建设作出了不懈努力。现将全年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干部法治意识
调整充实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并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向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提供了《“七•五”普法宣传骨干名单》,组成了县物价局“七•五”普法讲师团。
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相关责任。年初,局属各科室与局长室签订了行政执法责任状和错案责任追究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责任状中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责任。
二、做好工作部署 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在年初全县价格工作会上,局主要负责任人对全年价格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突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了宝应县物价局《2017年价格工作要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宝应县物价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和《2017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并印发各科室、单位贯彻执行。拟订了《2017年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营造学法守法氛围
在县物价局官方网站,以弹窗挂网形式向社会常年宣传《江苏省价格条例》。
3月1号,省政府2016第111号令实施日,在县城白田广场摆设宣传台,散发传单,向群众宣传《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县城白田广场、望直港镇中心街道等设置价格宣传台,散发《江苏省价格条例》、《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江苏省明码实价实施办法(试行)》等资料,继续宣传价格法规和政策,同时接受市民政策咨询和价格投诉与举报。
在局集体学法会、月度办公会上,参会人员集体学习《江苏省价格条例》、党纲党纪、上级法治文件等。
根据省市物价局通知,年内先后6次派员参加省市物价局举办的价格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先后3次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就地收看省物价局举办的价格法规视频培训会、电视讲座等,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四、公开政府信息 落实条例规定
在县物价局官方网站,设置有物价文件、工作动态、综合信息、收费目录、监测数据、政策解读等栏目,常年登载相关信息,供企业和群众查阅和掌握物价工作情况。
在世纪园、荷园等十五个社区设置价格宣传栏,定期公布价格政策和价格监测数据,为市民提供消费指南、维权“宝典”。
在《宝应日报》开辟有“物价专版”和“物价专栏”,定期刊载价格法规、价格政策、收费目录、物价工作情况等,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物价信息。
五、科学民主决策 严守法定程序
在接到有关方面出租车客运价格调整建议后,我局根据《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依法开展了成本监审和周边县市价格调查。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要求,在本局官网先后两次发布了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公告,并依法举办了价格调整听证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调价前,我局制定了调价方案,召开了内部集体审议会,进行了调价风险评估,提交本局法制机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请示县政府领导批准后,出文对外进行了公布。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下半年,对我县非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先后进行了两次疏导性调整。 其中:9月份进行了价格调降,11月份进行了价格调升。两次价格调整,均经过了价格调查、制定调价方案、内部集体审议、出文公布等法定程序。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的建议,年底我局对我县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前,我局也经过价格调查、制定调价方案、内部集体审议等规定程序。
上半年,我局对上年涉企收费检查遗留的两起价格违法案件进行了处理。实施行政处罚前,均经过了内部集体审议,充分听取参审人员发表的意见,并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处罚过程中,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催告义务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价费权利,依法给予当事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项权利。
六、加强价格监管 履行法定职责
履行价格调控职能。根据《价格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交流市场行情与发展态势,研究价格调控对策,落实价格调控措施。我们充分利用县价格调节基金,着重借助农产品平价店平台,积极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调控作用,努力平抑市场物价。2017年,调控基金使用额达110万元,有效保持了市场价格的稳定,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
开展专项价格检查。上半年,根据省物价局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我局配合省物价局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了一些违规收费问题。对此,我局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罚。下半年,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住宅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
开展专项价格督查。春季开学初,我局组成督查小组,深入我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了新学期教育收费和收费公示督查,以维护教育收费秩序;与县粮食局联合出台了粮食收购管理工作意见,并在夏秋粮上市期间与该部门组成夏秋粮收购督查小组,深入全县乡镇各收粮点,开展夏秋粮收购政策督查,督查粮食收购标准执行情况、最低保护价政策落实情况,以维护种粮农民利益。
开展节日市场价格巡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节前,组成市场巡查小组,分赴城乡各经营网点,开展节日市场巡查。巡查中,着重查看商家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有无价格不正当行为,消费者维权措施落实情况等。
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为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及价格咨询,我局设有价格举报中心,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常年安排专人值守。对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投诉举报或价费咨询,依据***《信访条例》、国家发改委《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江苏省物价局《价格举报工作规定》等及时予以办理。对群众举报的价费问题,举报中心通过调查或检查,或依法给予处罚,或转交价格认定机构予以行政调解,或告知现行价格政策,直至问题最终解决。
七、落实制度措施 规范执法行为
根据《行政处罚法》、《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江苏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等,年初为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申领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并及时发放到位,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身份合法有效。
依据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省物价局最新公布的省市县价格权力清单,我局对价格权力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后,我局价格行政权力事项目前共有56项。其中: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其他34项。价格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和公布,为执法人员有效行使权力、掌握权力边界、依法依规办事,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南,也为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奠定了基础。
局纪检组、监察室、法制科定期不定期地对价格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督查、抽查,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执法的考核考评,考评记录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八、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改进思路
法律、法规的学习,尚不够深入和广泛,有必要增加学习频次、扩大学习范围、提高学习深度。
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多局限在县城和周边,有待扩大宣传覆盖面,尤其是农村农民和乡镇企业。
与法律顾问的联系尚不够紧密,今后需与法律顾问保持更加密切的联系,做到多与其沟通、多向其咨询、多请其参与,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进而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
2018年1月8日
抄送:市物价局、县依法治县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法宣办
宝应县物价局综合科 2018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