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确保三农投入稳定增长
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财政局今年进一步加大力度,保增长、稳支出、抓项目、强管理,确保“三农”投入稳定增长。上半年,全市“三农”投入63.9亿元,完成年初计划50.9%,同比增长11.5%,顺利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巩固了沈阳农业农村发展的大好形势。
市财政局通过加大各级次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推动形成各级次支持“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为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加大市本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为市级农业重点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采取考评激励等措施,引导区县财政不断加大支农投入,防止出现财政支农支出“上进下退”的情况。
围绕“三农”支出内容,市财政局切实贯彻国家、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做好各类重点项目支出保障,确保半年支出进度过半,为完成全年“三农”支出奠定基础。继续落实农业补贴政策,确保粮食安全;不断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持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不断强化农业产业支撑,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扩大县域财力规模;重点关注农村民生,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针对农业项目实施进度过缓的实际情况,市财政局从项目全程各个环节着手,切实抓好项目落实。通过提前落实项目计划,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加快项目申报,搞好项目验收测算,全程***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等措施,为按进度拨付资金做好基础性工作;同时,健全完善横向沟通工作机制,密切加强财政与发改、农业、林业、水利、建委、社保、民政、卫生、教育、文化、科技等项目管理部门及区县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
通过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市财政局不断推进支农制度创新,形成支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继续强化对惠农资金预算、执行及项目实施的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惠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体系;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做好各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提高监督实效;规范县级支农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加大违规事件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
沈阳日报记者 孙明鑫
实习生 潘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