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下岗失业者优先就业
11月22日,从市就业服务局获悉,从现在起,沈阳市棚户区、危房区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优先就业,并享受免费培训和有关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据了解,棚户区、危房区一直是就业困难群体比较集中的区域,下岗失业人员多、灵活就业人员多、年龄偏大并且缺乏求职技能人员多。鉴于此,我市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方便、鼓励棚户区、危房区困难群体的居民就业。这些政策包括:棚户区居民可到棚户区改造后的社区物业管理及保绿、保安、保洁等公益性岗位就业,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可优先选择岗位就业。各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对棚户区人员全部实行免费培训。学员结业后,由再就业培训基地和职业介绍机构免费介绍就业。市及各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将建立专门的棚户区居民就业服务窗口,实行全程免费服务。
此外,棚户区改造后所产生新的就业岗位将优先提供给下岗失业人员,形成的临街网点、店铺将优先用于安排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