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军列席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10月25日上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副主任钱世茂、蔡健、王国强、江跃进,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志身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金中梁,副市长林丹军,市政协副主席胡锦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建设金义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调整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执行职业教育法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会议表决通过了我市首个实体法《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金义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调整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走在前列共建金华的决议》。
会议还对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事项进行了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