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对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初审
7月19日下午,龙岗区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初审会召开,区人大财经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对龙岗区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丽娟出席会议。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就龙岗区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据了解,2021年龙岗区抓实抓牢污染防治攻坚、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等重点工作,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区4个国控断面100%达标;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4%,PM2.5年均浓度降至19微克/立方米,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低水平;声环境质量方面,全年2类、3类声环境功能区均达标,4a类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均达标。
“龙岗在扬尘治理方面还存在哪些症结?接下来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龙岗区空气质量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要进一步加强空气污染监管和治理力度”……在随后的审议环节,区人大财经委各位委员围绕报告内容提出了不少具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取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对报告作出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罗丽娟强调,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事关发展大局、事关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针对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顽疾,从源头上拿出可行性、操作性强的举措;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企业和市民的环保意识,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