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不见面在线办全市劳动仲裁机构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案件调处工d3c9c6a9e194ae9e06de2f7
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市劳动仲裁机构大力推动“互联网+”调解仲裁申请、电话调解、视屏庭审等“不见面”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的影响,多措并举保障各项工作在“抗疫”期间有序开展。
一是推行“网上”申请。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仲裁的途径,引导当事人通过拨打12333热线或者登陆江苏省人社厅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平台申请先行调解。对于属于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案件,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苏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申请调解仲裁。2月2日至2月18日期间,苏州市仲裁院已累计处理微信仲裁申请27件,全市各仲裁机构通过网络、电话等“线上”方式累计处理各类劳动争议已达938件。
二是开展“不见面”调解。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全市各仲裁机构主动发挥案前调解“方便快捷、案结事了”的纠纷处理优势,运用电话、微信等即时沟通方式联系企业相关负责人,通过耐心细致的明理释法和利弊分析,力促双方达成调解一致意见,减少当事人因开庭、质证等仲裁活动的见面聚集次数,及时定纷止争。据统计,2月3日至2月18日期间,全市累计受理通过省人社厅调解服务平台提交的网上申请65件,半数以上申请已经通过电话、短信、视频等在线方式进行了调解,目前调解成功的就有20件。
三是开展“远程”庭审。针对有些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和代理人到庭参加仲裁活动存在困难的问题,努力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通过互联网视频的方式对一起工伤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整个庭审流程全程录像,对重要环节还进行了截屏留存,保证了庭审的公平公正,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受到案件当事人的好评。
此外,市仲裁院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全体党员积极参加街道值守和政务中心执勤任务,对进出人员登记排查、对公共场所进行巡逻消毒、对防疫知识进行宣传普及,投身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履行党员承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仲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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