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买公告
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采用挂牌竞买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公开挂牌竞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坐落 | 用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 | 土地用途 | 竞买起始 |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
085075-001 | 佛山市顺德区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区启动区D-06-4地块 | 17443.07 | 不低于40%且不高于60% | 不低于2.0且不高于3.0 | 50 | 工业用地 | 1474 |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以公开挂牌竞买的方式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成交地价款外,另还须按规定向政府缴纳契税和印花税。
二、竞买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至少有一个车辆专用照明及电气信号设备装置类的产品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著名商标证书(以省级或省级以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必须是境外(含台、港、澳地区)投资者(以投资者所在地公证部门或具有公证、认证资格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三)本地块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但联合竞买体中累计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在联合竞买体中须占有51%(含)以上的权益。
(四)竞买申请人(联合竞买的,包括各方)注册(居住)地址不在顺德区内的,须于竞买申请时申报在顺德区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受让地块,申报须包括新公司股东构成、出资比例及成立时间,其中符合上述第(一)、(二)项条件的竞买申请人累计股份须占新公司股权比例51%(含)以上。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地块只能用于发展汽车灯具项目。
(二)本地块须按顺规条件(杏坛)(2012)168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实施开发建设,并自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自交地之日起2年内全部工程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
(三)自项目用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地价款)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货币。
(四)竞得人应按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的要求缴纳建设履约金,未能足额缴付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滞纳金及建设履约金的,国土部门不予受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申请。
(五)竞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工业项目立项审批。竞得人未能在以上时限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核准文件和工业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文件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挂牌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交地时间、交地标准和土地出让金缴付要求。
交地时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0日内交付。
交地标准:
(一)由顺德科技工业园开发中心按照“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以及土地平整)的建设标准配套该地块的基础设施,具体要求详见《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
(二)竞得人在项目用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电、污水、雨水及其他设施同该地块外主管网接驳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地价款付款方式: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
五、有意参加本地块竞买的竞买人必须向挂牌人预缴人民币290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履约定金) 。竞买人必须在2012年9月26日下午2时正之前将竞买保证金转入挂牌人指定的账户(达账),汇款之达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公告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9月15日,挂牌时间从2012年9月16日至2012年9月26日下午3时正止。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现场会于2012年9月26日下午2时30分举行。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设有底价)采用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本次挂牌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竞买人可于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djjy.shunde.gov.cn )挂牌文件。本次公告后至挂牌现场会开始期间,如有关于本地块竞买文件的修改、澄清、说明等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有意竞买人密切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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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