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对2017年度顺德区城市公交车燃油消耗运营数据的公示
根据上级关于2017年度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统计基础数据审核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现将2017年顺德区新能源和燃油公交车使用情况(详见***2)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我局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结果按政策进行处理。
受理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
责任科室及电话:道路客运管理科、22832037
地 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大楼5楼
邮政编号:528333
公示时间为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0日(时间为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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