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gdii.gd.gov.cn/zwgk/tzgg1011/content/post_3594919.html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 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1〕80号),请按照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工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佛山市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项目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三、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申报主体须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不予推荐。
四、请于11月10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光盘电子版1份)报送至顺德区经促局(工业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号区政府大楼东三楼C94工业促进科(信息产业科)(快递请选择EMS)联系人:梁***,2283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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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doc
***3: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4: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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