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审批前公示(均安镇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村122号富丽华商业大厦)
我分局现正受理均安镇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村122号富丽华商业大厦设置楼顶广告设施的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设置地点:均安镇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村122号富丽华商业大厦; 2、广告内容: 乐汇城; 3、广告设施规格:底长8.5米;高度8米;厚度0.5米; 4、广告类别和结构:楼顶广告 钢结构 ; 5、申请试用期限:2017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1日。 二:申请人和联系方式 申请人: 广东顺德乐汇城商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均安镇三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村122号二楼之一; 联系人: 董飞; 联系方式: 135****0857。 本项目的审批公示前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7月6日,如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地址:均安镇永安路28号 邮编:528329 联系电话:25508608;传真:25389005。
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 2017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