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金宏城冷轧带钢厂环境影响后评价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金宏城冷轧带钢厂环境影响后评价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金宏城冷轧带钢厂环境影响后评价》,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 5月7日至5 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金宏城冷轧带钢厂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金宏城冷轧带钢厂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科技工业园16号地环评机构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项目概况 该厂于2003年2月28日通过佛山市三水区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于2004年6月25日通过环保验收(三环复[2004]261号)及《关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金宏城冷轧带钢厂锅炉综合治理申请验收的批复》(三环验[2012]207号)。原环保验收要求“项目酸洗线产生的清洗废水循环回用”,经核实,实际情况为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酸洗清洗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向外排放。 2、生产过程中酸洗线产生的酸雾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引至高空排放;项目设置一台0.75吨/时燃轻质柴油锅炉,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后由经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3、加强减振、隔音、吸音、消音处理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绿化,确保项目边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3类标准。2014年 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