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新区大棉涌引水泵站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江新区大棉涌引水泵站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规西【2015】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北江新区大棉涌引水泵站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南街道大棉涌石基头引水泵站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北江新区大棉涌引水泵站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安装立式长轴泵、改造高压柜、更换低压柜、更换干式变压器、安装相关控制箱信号箱等、敷设电缆、相关系统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1年。本工程预算建安工程费为811310.23元,下浮率为5%,发包价为770744.72元,已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4667.54元。
2.3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8 随机抽取定标。
2.9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完工一个月内,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70%;
2)工程竣工验收并经街道财政局审定结算后30天内,支付工程款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修金;
3)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满一年后30天内,中标人按要求履行保修义务后剩余工程款一次付清;
4)上述款项均不计利息;
5)中标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供本工程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开具的工程建安***。
3.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①和②)
4.2.1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人必须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是2016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2016年第Ⅲ版)的承包商,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2016】18号文件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2016年第Ⅲ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
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将基本信用信息上传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备案,并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提交登记备案申请;且其基本信用信息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 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以下简称“共享专栏”)上公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共享专栏有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须能反映其单位名称、资质、年审有效期、拟投入本工程人员等的相关信息,满足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人员等要求。(若为联合体,适用于联合体牵头人)
4.4.1 凡是参与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档案系统和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的网页打印件及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企业的“基本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适用于联合体牵头人)
4.4.2凡在佛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市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我市水利工程的投标。(若为联合体,适用于联合体牵头人)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若为联合体,适用于联合体成员)
4.5.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若为联合体,适用于联合体成员)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适用于联合体成员)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6.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务局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 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的相关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其他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水务局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址: http://wwfsgcjs.fswater.gov.cn/fsopen/main.jsp,(以下简称“共享专栏”)的相关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若为联合体,适用于联合体牵头人)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8.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8.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层前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 (联系人:郭***,联系电话:0757-87618708)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1.2、委托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1.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1.4、《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或电子版打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提供)
5.1.5、须提供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复印件、B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1.6、专职安全员C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1.7、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或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网站)的网页打印件及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企业的“基本信息”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1.8、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提供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提供)
5.1.9、投标人必须通过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是2016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2016年第Ⅲ版)的承包商,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2016】18号文件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2016年第Ⅲ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提供)
5.1.10、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司公章,并携带相应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身份证、网页打印件和佛供电生【2016】18号文件除外)。一份递交给交易中心,一份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5.2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求:已报名的投标人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报名回执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03,联系电话:0757-87793281)购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现金) 500 元,售后不退。若已报名的投标人不按时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招标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6年9月26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担保金按规定金额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银行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注:投标单位在开标后,必须向交易中心密封提交有开户人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缴纳保证金额、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以及投标项目信息的证明书、银行出具的收取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退付保证金材料,不提交则无法退还其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8日10时00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个人二代身份证,均需原件,具体身份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街招标(采购)信息)、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西南版块)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标代理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建设二路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03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李先生 | 联 系 人: | 陈***、谢先生 |
电 话: | 0757-87676328 | 电 话: | 0757-87793282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7793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