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丰瑞燃料有限公司三水南岸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佛山市丰瑞燃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对该公司三水南岸加油站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南岸村民委员会三甲村“新岗”(土名),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占地面积为2422平方米,建构筑物用地面积为350.48平方米,站内总建筑面积为33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有:站房一座,占地面积144平方米,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属于一层砖混结构,层高4.55米;加油棚一座,属于轻质钢结构屋顶,占地面积为206.4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89平方米,层高6.6米;道路及回车场用地面积为1199.43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705.2平方米,油罐占地面积108.5平方米,项目三面建有2米高的实体围墙。项目为二级油站,年销售95#汽油400吨,92#汽油1000吨,0#柴油1570吨,设员工8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65天。
项目设30立方米的地下卧式储汽油钢罐3个(2个为92#加油罐,1个为95#加油罐),30立方米的地下卧式储柴油钢罐2个(0#柴油),6***加油机4台,柴油发电机(30KVA)一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我局于2013年7月9日同意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西环复〔2013〕15号)。
项目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收集后经隔油隔渣处理后进入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直接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环山沟。
项目废气主要是加油站在储存、卸油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油气,经集中式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该油气回收系统由广州市健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设计承建。
项目合理布局站内设备设施,落实了相关的隔音、消声、减震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油罐清理产生的油泥、油品泄露处理的含油砂、隔油池清理的含油砂、油站用桶及生活垃圾。油罐清理产生的油泥、油品泄露处理的含油砂、隔油池清理的含油砂及油站用桶属于危险废物,交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加油站内油气回收后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的要求,厂界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以上监测结果详见广州安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为安纳检字(2015)第010604号的检测报告及广州华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为(华清)环境监测(2014)第20141223-002号的监测报告。
四、验收结论
该建设项目基本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及建议
(一)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运行),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意见进行运营,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扩大生产规模。
(三)严格落实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环境管理工作。
(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要进行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公司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做好转移记录,每年向我局提交固体废物转移合同,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五)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服从环境主管部门的管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月8日至1月14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西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618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