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银洋树脂有限公司静电自动喷涂机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广东银洋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广东银洋树脂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拟对广东银洋树脂有限公司静电自动喷涂机扩建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东银洋树脂有限公司静电自动喷涂机扩建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中心科技工业区范湖小区北区F1号(地理坐标为北纬23°18′25″,东经112°58′40″)。广东银洋树脂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取得了丙烯酸树脂生产项目环评审批(佛环三复[2004]2号),2005年6月取得了环保验收(三环验[2005]109号),2008年5月取得了环保型粉末涂料树脂扩建项目环评审批(佛环函[2008]243号),2010年6月取得了环保验收(佛环函[2010]638号),2012年5月取得了导热油炉变更项目环评审批(三环复[2012]67号),2012年6月取得了环保验收(三环验[2012]128号),2014年12月取得了VOCs治理工程环保验收(三环验[2014]160号)。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30平方米,建筑面积30平方木,主要是在场内喷涂车间扩建1台静电自动喷涂机,用于对包装容器表面进行喷涂翻新。本扩建项目不涉及现有项目原材料的使用及产品产量情况,用工制度及人员均不发生变化。
项目主要设备有静电自动喷涂机1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5年5月8日通过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三乐环复﹝2015﹞24号)。
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
项目采用了UV光解+低温等离子工艺、加强车间内通风等手段来减少有机废气的影响。
项目对高噪声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音、密闭等处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容器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必须加强管理,避免污水、噪声、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必须按环评批复的规模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规模或违反规划进行建设。
(三)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至8月1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邮政编码:528137)
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 真:0757-87652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