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出台文化事业与文旅产业扶持政策
1月7日,佛山市三水区文体旅游局召开文化事业与文旅产业扶持政策解读会,会议公布《关于加强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双轮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涵盖文化、体育、旅游、文创等7大方面、16条具体扶持激励措施,单项扶持资金最高可达100万元。
首次出台文旅扶持政策,单项最高可达100万元
这是三水区在该领域出台的首份扶持办法。从今年起至2021年,三水将设立区级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推动文化事业、文旅产业双轮驱动发展,建立起文化、体育、旅游相互联动,与科技、金融、创意等深度融合,文化体育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促进的现代产业体系。
《实施意见》对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双轮驱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体育赛事活动、扶持产业聚集发展、扶持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三水游”高质量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七大部分提出16条扶持办法。
其中单项扶持金额最高可达100万元,如对新评定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级文旅产业示范园区认定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水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体旅游局局长陈畅:这是三水首次出台制定文化事业与文旅产业扶持政策。希望通过出台该政策推动三水文化事业加快实现“强载体,增活力”、文旅产业加快实现“创意引领,跨界融合”,撬动社会力量参与,补足三水文化事业和文旅产业发展短板。
三水希望通过出台《实施意见》,推动“以文化人、以文引人、以文促产”,探索“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精品带动、项目支撑”的发展路径,打造近悦远来的粤港澳大湾区文旅名城,助推“城市三水”高质量发展。
16条扶持办法,为三水文旅注入“强心针”
《实施意见》中的16条扶持办法覆盖文旅产业众多方面,不少领域扶持力度倍增。文化事业方面出台了3条扶持办法,包括鼓励文艺精品创作、鼓励开展特色文化建设、支持群众文体团体发展。如在鼓励文艺精品创作方面,进一步完善“小明星”文艺扶持办法,奖励资金额度增加至20万元。
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方面,对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物征集和维修给与不同程度的支持,如对新入选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非遗”的,分别予以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在扶持产业聚集和新业态发展方面,共有4条扶持办法,包括租金补贴,对骨干文化、体育、旅游企业给与奖励、参展补贴等。在旅游方面则设有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发展特色旅游2条扶持办法,对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旅行社组织开展“三水游”业务、景区和旅游饭店参与评级评星、民宿开发等都给予资金扶持或者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同时,该政策还出台三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双轮驱动”的扶持办法,社会资本参与“博物馆之城”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举办(承办)体育赛事活动可获得10-50万元扶持资金。
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对行业协会发展、人才引进和激励上最高可获得30万元扶持金额。
“符合要求组织开展‘三水游’业务,旅行社能按接待量获得20元/人次的扶持资金,过夜的话扶持金额是50元/人次。”三水美丽华旅行社总经理林志行介绍,按照去年一年100多万人次的地接量,旅行社可获得最高扶持金额20万元。他认为《实施意见》十分给力,对于开展“三水游”业务有很大的激励,“有政策支持,旅游社可加大‘三水游’推广宣传力度,也可通过对游客让利进一步促进业务发展。”
接下来,三水将根据财政资金情况制定申报指南,明确今年的扶持重点、对象、标准,以及申报要求、申报程序、评审考核流程等。
速读三水文化事业、文旅产业“双轮驱动”扶持措施
(一)加促文化事业发展
1. 鼓励文艺精品创作
2. 鼓励开展特色文化建设
3. 支持群众文体团体发展
(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4.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5. 支持文物征集和维修
(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双轮驱动”
6.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博物馆之城”建设
7.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8.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承办)体育赛事活动
(四)扶持产业聚集发展
9. 支持产业园区建设
10. 扶持骨干企业发展
(五)扶持产业新业态发展
11. 鼓励传统产业加强文化创意和设计研究
12. 鼓励创业创新
(六)推动“三水游”高质量发展
13. 完善旅游服务体系
14. 发展特色旅游
(七)优化发展环境
15. 支持行业协会发展
16. 加大人才引入和激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