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四季度团工作交流会暨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年终检查的通知
关于召开第四季度团工作交流会暨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年终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团委,区属各学校团委,区直各单位团组织,上级驻高明各单位团组织:
为确保我区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更好地促进城乡共青团的互助共建、统筹发展,团区委决定召开第四季度团工作交流会暨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年终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9年12月23日-29日(具体安排见***1)
二、检查分组情况
为体现检查考评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团区委决定成立4个不同线口的检查组,各线口检查组成员由团区委机关干部及该线口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组成。
第一组(负责线口:区属学校团委)
组长:邓伟健
组员:刘思敏谭志清 区杏坤 梁圣东 刘汉业 冼海良 梁雪娴
严青芹肖政添 梁惠芳 金 涛 陆嫦亮 胡杰初庞贤龙
冯妙芬邹志雄 陈文龙 陈 斌
第二组(负责线口:区直及驻区单位团委、区直机关基层团委或团总支)
组长:谢天山
组员:潘胜雄 梁伟坚 谭志清 何彦锋 姜智斌 张志伟 谭震良
李 东梁锦超 李绮媚 周 顺 马丽娟 严俊敏温葆菁 仇德华 廖杏妍 张耀智 谭铭潮关燕霞 黄俊文 陆乾辉
潘秀梅 李卓君
第三组(负责线口:区直机关基层团支部)
组长:谢天山
组员:潘胜雄 梁伟坚 谭志清 欧永生 黎汝辉 王辉锋 王海明
杜启玲杜晖雄 刘 雁 杨福梅 李志忠 姚伟锋谭映霞
赵 露
第四组(负责线口:区直机关基层团支部)
组长:邓伟健
组员:刘思敏 区杏坤 蒋 晶 夏志荣 刘 媚 刘 毓 冯卿明
叶敬毅梁敏玲 冯洁霞 麦靖奔 杨建民 严深善 张若迪
三、检查方法
1、本次检查采取同一线口单位互评占60%和对应挂钩村(居)团组织评分占40%相结合的综合评分方式。
2、本次检查采用量化评分的办法。同一线口单位互评安排在各线口第四季度团工作交流会上进行,检查组成员使用统一的检查评分表(见***3),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材料的方式逐项进行打分,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取得平均分作为受检团组织的单位互评结果;对应挂钩村(居)团组织评分则由所属镇街团委组织进行,由挂钩村(居)团负责人使用统一的检查评分表(见***4),根据各单位开展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打分。
3、检查综合评分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达标”,未达80分的为“不达标”,各受检团组织的检查结果将在全区通报,并作为2009-2010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评选的刚性指标,即:凡是检查结果为“达标”的团组织,作为2009-2010年度区及申报区级以上各类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优先考虑对象;凡是检查结果为“不达标”的团组织,以及其所在上级团组织,不纳入2009-2010年度各级各类共青团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此外,团区委还将对各线口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工作综合得分最高的团组织予以专项资金奖励,更好地推进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工作向前发展。
四、具体要求
1、请各直属团委(团工委)积极配合,做好团区委检查组与所属受检单位的协调联系;请各有联点挂钩任务的受检单位团组织负责人提前做好工作汇报发言的准备,填写好《“五个一”任务完成情况登记表》(见***2),连同相关的活动材料(含文字、照片等)装订成册,带备到会上作为单位互评评分的依据。
2、请各镇(街道)认真组织好所管辖村(居)团组织的评分工作,督促各村(居)团组织填好表,并加盖村(居)委会公章,于12月30日前报送团区委组宣部。
3、请各检查组成员按照本次检查和交流会的行程安排(详见***1),合理安排时间参加检查和会议,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有关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若确因特殊情况请假的,须报团区委同意。
4、各团组织请于12月23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将参会回执交回团区委组织宣传部。
5、请杨和镇团委、区纪念中学团委做好交流会会场布置等相关会务工作。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
1、机关线口:潘胜雄,联系电话:88822462、139****8843
2、镇(街道)线口:谭志清,联系电话:88828986、134****9003
3、学校线口:区杏坤,联系电话:88828986、136****9407
传真电话:88822462;电子邮箱:gmtw@163.com
***:
1、第四季度团工作交流会暨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年终检查行程安排
2、2009年高明区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工作“五个一”任务完成情况登记表
3、2009年高明区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工作检查评分表(由团区委检查组评议后填写)
4、2009年高明区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工作检查评分表(由挂钩点村(居)团负责人评议后填写)
5、第四季度团工作交流会暨城乡共青团联点挂钩年终检查参会回执
共青团佛山市高明区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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