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到区城管执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工作
6月19日下午,根据区委第四巡察组(佛山市区委交叉巡察组第五组)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一行到区城管执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工作。本次督察工作主要采取整改工作汇报、执法案卷检查等方式进行,区城管执法局法规案审股股长余凯豪、公用事业管理股、执法二大队、荷城分局等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督察工作会议,并就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作了汇报。
根据本次督察工作安排,首先由区城管执法局法规案审股股长余凯豪向我局督察组一行汇报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听取完整改工作汇报后,督察组成员就超越许可权限作出许可决定、未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提问,区城管执法局相关科室业务负责人分别就制度建设、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方面作了认真答复。
随后,督察组现场随机抽查了区城管执法局今年上半年办理的相关行政执法案件,其中抽查行政处罚案件12宗,行政许可案件5宗。经查阅案卷发现,区城管执法局大多数行政执法案件能够做到办案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收集齐全、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适当。但部分行政处罚类案件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内容修改部分当事人未签字或按指纹确认;部分行政许可类案卷材料存在归档不完整,未制作正式的受理决定书、许可决定书等问题。
区司法局督察组指出,执法案件的办案质量是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办案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集中体现,一方面区城管执法局应针对此次行政执法专项督察中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区城管执法局应加强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并督促执法人员依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流程,严格办案程序,提升案件质量,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
(供稿:高明区司法局 黄楚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