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高明钜隆房产有限公司雅居蓝湾4栋918栋规划条件核实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5〕410号
关于佛山市高明钜隆房产有限公司雅居蓝湾4栋、9-18栋规划条件核实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西大道501号的雅居蓝湾住宅小区4栋、9-11栋、12栋、13栋、14栋、15-18栋单体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情况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钜隆房产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雅居蓝湾住宅小区4栋、9-11栋、12栋、13栋、14栋、15-18栋。
三、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7日(共十天)
四、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五、工程概况:
该地块属于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33979.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0883.5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101547平方米;总基底面积为9151.61平方米;建筑密度26.92%;容积率2.988;绿地率35.1%;机动车停车位839个。本次核实的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建字第440***********6号、建字第440***********7号、建字第440***********9号、建字第440***********6号。其中,4栋为框架6层,建筑面积1656.44平方米;9-11栋框架9层,建筑面积5523.73平方米;12栋框架6层,建筑面积1608.32平方米;13栋框架6层,建筑面积918.05平方米;14栋框架11层,建筑面积2842.19平方米;15-16栋框架11层,建筑面积4157.34平方米;17-18栋框架11层,建筑面积4144.75平方米。
六、核实意见:
经核对竣工与规划报建资料和现场查看核验,实际建筑物单体与规划报建图纸相符,符合规划竣工验收的要求,经研究,拟同意绿雅居蓝湾住宅小区4栋、9-11栋、12栋、13栋、14栋、15-18栋单体工程规划条件核实通过。
七、公示内容:拟批准的规划条件核实意见;总平面图。
八、公示网站: 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城乡规划管理科(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gsp@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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