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刘玲纺织染整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刘玲纺织染整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8月13日至8月2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电子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刘玲纺织染整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刘玲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工业园大成路 |
环评机构 | 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公司所在位置属于高明区高污染燃料限制区域,现有工程的锅炉为燃煤锅炉,属淘汰改造范畴,需要改用清洁能源。因此公司拟将现有工程的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其余生产设备和工艺不变,技改工程拟建于现有工程已有的锅炉房内,不新建构筑物。技改项目总投资56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外排废水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市政管网达标排放。 ②蒸汽锅炉及导热油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使用原有的2个40米及新建3个15米排气筒直接排放,可达标排放。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污泥属严控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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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