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彭志明内科诊所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批准《佛山高明彭志明内科诊所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6月13日至6月19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8号荷城环保局,邮编:5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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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佛山高明彭志明内科诊所建设项目 | 佛山高明彭志明内科诊所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安华路54号首层之一13、14铺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高明彭志明内科诊所(以下简称“彭志明诊所”)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安华路54号首层之一13、14铺,所在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2°59"46.91",东经112°49"41.04",主要服务于以富湾社区为中心并向周围辐射的常住和流动人口的就近就医需求,主要服务类型为对轻症常见病的咨询、诊断,并提供药物治疗等预防保健科诊疗服务,以内科为主,不设住院床位。项目总投资20万,其中用于污染防治资金2万,占总投资10%,占地面积为88m2,年就诊人次约8000人次,年工作300日,员工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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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处理效果水污染物医疗废水CODcr、BOD5、SS氨氮、粪大肠杆菌经“消毒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驳污水管网《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噪声营运过程50~60dB(A)采用低噪声设备,做隔声、减振处理昼间≤60dB(A),夜间≤50dB(A)固体废物营运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态保护措施及预防效果本项目无需特别的生态保护措施。 |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