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明城镇顺利通过省食品安全示范镇现场验收
11月13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献国监察专员带领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经贸、质监局组成的考评组一行,对明城镇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进行考评验收。高明区副区长王培星、区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陪同了检查。
考评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明城镇政府的创建工作汇报,观看了《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纪实》DVD专辑,考评组对照《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考评标准》的评价要点,认真细致查阅了有关资料和记录。省卫生厅蔡雪毅主任科员边查阅资料边详细询问了明城卫生监督分所开展工作的情况,蔡主任对明城卫生监督分所在全区率先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并已经取得明显成效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分所准备的资料给予了高度评价。考评组随即深入现场,检查了明城镇的村(居)委会、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食品生产企业、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集贸市场等单位和场所,并随机抽查了小餐饮、烧腊加工场、农村士多店等单位。
检查后,考评组认为,明城镇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以来,高明区政府、明城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保障了人员、经费投入,财力投入明显;创建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示范点建设改造标准高,充分显示了示范作用,同时建立了较完善的镇村两级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经过省考评组一致评价,明城镇顺利通过了现场考评验收。
考评组还对下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继续完善镇村两级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长抓不懈,加强对农村食品的监管;二是加强对农村食品重点品种的监管,保障质量安全;三是重视食品安全应救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王培星副区长要求高明区各部门、明城镇委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按照考评组的意见,以示范镇创建活动为契机,创新发展,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