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公办幼儿园2020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高明区公办幼儿园2020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招生幼儿园:
荷城街道(7所):区机关幼儿园、蓓蕾幼儿园、荷城幼儿园、经委幼儿园、财贸幼儿园、英豪幼儿园、三洲机关幼儿园。
杨和镇(1所):杨和镇中心幼儿园。
明城镇(1所):盈富幼儿园。
更合镇(2所):更合镇中心幼儿园、白石幼儿园。
招生人数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人数报区教师发展中心镇(街道)教育服务部和区教育局批准后在招生方案或简章中公布、执行。
招生对象及条件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
①具有与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一致户籍的适龄儿童;
② 经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军分区政治部审核的现役军人子女;
③ 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其子女;
④ 持“优粤卡”人才子女;
⑤ 因公殉职、伤残基层干部子女;
⑥ 符合《关于印发
⑦ 高明区沧江教育集团所属学校在职教职工子女;
⑧ 幼儿园本单位在职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
⑨ 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⑩ 直系亲属在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有住房的适龄儿童。
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7-12日。
报名方式:在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提醒:报名系统将在近期通过高明教育公众号公布,敬请留意!
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时须在“高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系统”拍照上传以下资料。
①户口簿原件(户口簿户主页、户主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儿童父或母及儿童页);
②儿童健康体检手册或医院开具的入学体检证明(姓名资料页、医生签名页、医院盖章页和最后一次体检页);
③免疫证明。
特别提醒:以上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另外,直系亲属在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有住房的,须增加房产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
下列人员还需按照文件要求提交资料(详细请点击“阅读原文”阅读通知原文件):
①现役军人子女。
②佛山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其子女。
③持“优粤卡”人才子女。
④因公殉职、伤残基层干部子女。
⑤高明区沧江教育集团所属学校教职工子女。
⑥高明区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员子女。
⑦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录 取:
第一阶段录取
①志愿填报:2020年4月14至15日。
经审核确认符合报名资格的儿童(直系亲属在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有住房的适龄儿童不列入本阶段填报志愿和录取),自愿选择报读户籍所在镇(街道)公办幼儿园(现役军人子女等6类人可选择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幼儿园)。
②抽签录取:2020年4月17日上午9:30-12:00进行公开抽签(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幼儿园,免抽签,直接录取,下同),现场公布录取名单。
③第一阶段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录取名单公示后无异议,由幼儿报读的幼儿园录取。
第二阶段录取
①志愿填报:2020年4月27至28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但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和直系亲属在报读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均可自愿选择报读第一阶段招生未满的公办幼儿园。
②第二阶段抽签。2020年4月29日上午9:30-12:00进行公开抽签,现场公布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③第二阶段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录取名单公示后无异议,由幼儿报读的幼儿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