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公布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高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8年,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佛山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单位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分局特设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根据要求不断完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三)主动更新,全面公开。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从实际出发,结合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第一时间信息公开。二是分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网上公开、设立公开栏、设立咨询服务站点并利用报刊、微信、抖音、微博等大众传播媒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便于公众及时地获取政府信息。
(四)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系统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8年,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各部门办事服务流程等信息。二是政务动态。重点公开了分局当前中心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各类活动信息。
(二)公开形式
分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通过高明电视台、高明电台、883民生热线、佛山日报等地方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高明公安微信、高明公安抖音号、高明公安微博、高明网络发言人平台等渠道公开各种事项办事指南等,包括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等方面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及处理情况
2018年,分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出现不予公开单位信息的情况。
四、咨询情况
2018年,分局没有收到受理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件发生。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在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作用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9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短板,持续改进: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不断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并认真查找不足,切实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依托新媒体,创新途径,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