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城街道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亨居民小组厂房商住楼出租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亨居民小组厂房、商住楼出租
招标公告
(HCN2016—106)
高明区荷城街道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亨居民小组商住楼、厂房出租项目定于2016年9月 7日上午10时00分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投标。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暗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及面积:居民小组集体厂房、商住楼,分别为:
①黄翁山边厂房112平方米;
②坑口工业区厂房247平方米;
③新亨村四层商住楼2620平方米;
2. 标的物所在位置:荷城街道文明路新亨村辖区内;
3. 合同年限:①、②号标的为3年;③号标的为6年;
4. 交易底价:①黄翁山边厂房12元/平方米/月;
②坑口工业区厂房10元/平方米/月;
③新亨村四层商住楼26500元/月;
5.递增情况:自第二年起每年递增5%;
6.租金支付方式:先交租后使用(详见合同);
7. 投标保证金:①、②2000元/标的;③标的30000元
8. 履约保证金:标的物的3个月租金;
9、其他事项:③号标的为带租项目,带租期为2016年9月1日至12月1日,带租期租金按中标价交付。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的商住楼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约),并自行到标的物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我中心仅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投标交易,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4、中标人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发出中标成交确认书后五天内未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商住楼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3楼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3.需提交的资料:
(1)以法人和其他组织竞投的,须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对照并在复印件上盖公章);
(2)以自然人竞投的,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递交,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提交方式,于开标前一天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收取并集中管理(△帐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户账号8002***********98,开户银行:农商行高明沧江支行 或 △帐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户账号4400***********02033 开户行:建行佛山城中支行 或 △帐户: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户账号4445***********74,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佛山高明支行)投标保证金最迟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到帐,各投标人带备缴款凭证到荷城街道分中心换领收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地址:沧江路170号三楼,电话:0757-88825880。退还保证金时,投标人必须开具收款收据,投标保证金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提交保证金时的银行账户。
七、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开标定于2016年9月7日上午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标室正式开始。开标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3楼,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7日上午10时00分前到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标室现场并提交相关资料,业主单位将对投标人的资料进行核查,逾期作弃权处理。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2、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名并盖公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八、联系方式
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882***88
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3楼
招标人:长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亨居民小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0223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