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工商局成功调解一宗节日酒店消费纠纷
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是旅游住宿高峰期,因住宿引发消费纠纷的情况不在少数,2月11日,桂城工商局接到一份因酒店内物品损坏而引发纠纷的12345热线受理单,后经该局12315工作人员的细致调解,消费者成功维权。
消费者朱***在投诉中表示,春节期间她和家人到佛山游玩,入住桂城某度假酒店,因到达时天色较晚,人员疲惫,未仔细检查房间内物品是否完好,第2天她发现电视机屏幕破碎并立即呼叫酒店前台报备情况。酒店方检查后,认为客人前一天入住时未对房间物品是否完好提出异议,故电视损坏是朱***导致的,遂扣除其订房押金。朱***认为酒店的处理属于恶意讹诈消费者,与酒店方多次沟通、报警无果后,致电12345热线求助。
接诉后,桂城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迅速致电双方了解情况。朱***称,入住酒店时是晚上,人也比较疲惫,没有检查房间内物品完好情况,酒店工作人员并未提醒其要检查,房间内也没有设置相应的温馨提示。因此,她表示电视机在其入住之前已经损坏,酒店没有检查清楚就租售房间,并将损坏责任推给消费者,存在恶意讹诈行为;没有调查清楚就直接扣除宾客押金,属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酒店管理人员则表示,电视屏幕有明显的破碎现象,如果入住前就已损坏,宾客进房时不可能没看见,一直到第2天才告诉酒店电视机损坏,属于推卸责任。
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桂城工商局工作人员多次致电双方展开调解。期间从朱***提供的电视机破损图片发现,在天色已晚,房间亮度较低的情况下,不开机难以发现电视机破损。这与酒店方所说的消费者进门就能明显看到电视屏幕破碎的说法存在出入。与此同时,酒店方未尽到提示义务,也无法提供客户损坏电视的证据,所以工作人员再次致电酒店方予以调解,最终酒店方承诺退还朱***订房押金。
针对此类纠纷,消费维权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入住酒店时切记仔细检查房间设施是否完好,一旦发现损坏的情况应立即告知酒店,避免事后因情况不明责任不清遭遇类似纠纷。(陈敏斯 联系电话:8629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