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经促局:
现将《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二批)申报的通知》(佛经信〔2018〕24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经促局按照通知要求,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请各镇(街道)经促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真实性,以及审核过程和推荐结果负责。
三、请各镇(街)经促局在通过初审后的申报书“各部门推荐意见”一栏处加盖公章,并于9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以及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6份,电子版2份)报送到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联合区数据统筹局进行初审,并加具推荐意见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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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经信[2018]249号.pdf
***1.2018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二批)申报书.doc
***2.2018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第二批)汇总表.xls
***3.广东省2018年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遴选标准.doc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佛山市南海区数据统筹局 2018年8月27日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联系人:陈宝欣,黄丹;联系电话:0757-86332245,0757-86229578;区数据统筹局联系人:黄思华,联系电话:0757-8628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