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新城大道公园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沥建2014051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沥镇新城大道公园景观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大沥镇新城大道公园景观工程,本工程造价约1154万元。本工程的施工内容为园建、绿化、安装、给排水工程。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180日历天。工期不因雨天、假期等因素而延长。(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
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在广东省以外注册的须具有一级)的注册建造师证(或同级同专业经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或具有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或项目负责人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未被佛山市或其他地区锁定的人员中选取。且在递交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之日起,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2)施工员:最低派出人数要求:1 人;须具备以下证件之一:
①上岗证;
②管理手册;
③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投标申请单位聘任书;
④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或认可)的培训合格证;
⑤绿化工证。
6、201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曾独立完成过1项或以上工程造价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或市政工程业绩(其中,市政工程业绩必须包含工程造价为100万元或以上的绿化项目)。
注: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由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施工业绩须提供可直接查询到中标信息的工程所在地交易中心网站(或当地政府的招标投标主管部门网站)的网上查询路径,若不能提供业绩的网上查询路径,则须提供该业绩工程的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发包人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若中标通知书为两页或以上的,则中标通知书原件每页(或骑缝处)须加盖当地政府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公章。
7、其它要求:
(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被列入南海区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并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站公布的,自列入不诚信名单之日起,投标人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和人员(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备案,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公布为准,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4年7月30日~2014年8月5日16 时30分(北京时间)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施工图纸制作成光盘,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领取施工图纸光盘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中国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同时领取施工图纸(或光盘)等资料,并经交易中心人员签名盖章确认。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行:农行南海海逸支行;③账号:4450***********56;④款项来源:大沥镇新城大道公园景观工程招标文件费。
时间:2014年7月30日~2014年8月5日16 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4号楼一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8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嘉琳 联系电话:0757-86300101、传真:0757-86368680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须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备查。
2、递交时间: 2014年8月19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资料同时递交。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资料(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3、递交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投标人应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已在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交易员证的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核查;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交易员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进行当场核查,不能通过核查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大沥政务网 (http://dali.nanhai.gov.cn)、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nhcet.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
邮 编: 528231 | 邮 编:528200 |
联 系 人:陶*** | 联 系 人:黄*** 陈*** |
电 话:0757-85570975 | 电 话:0757-86300101 |
传 真:0757-85570975 | 传 真:0757-863686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nhhongzheng@126.com |
2014年7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