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验收20072009年度禅城区产学研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禅城区产学研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07-2009年度尚未验收的禅城区产学研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清理验收工作。请你单位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产学研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指引》要求(见***),于5月30日前完成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pro.chancheng.gov.cn/ujet/)网上填报工作,经我局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验收材料(一份)至我局产学研合作科。未能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可申请项目结题或项目终止。
请项目承担单位对本次清理验收工作高度重视,按时提交验收材料。逾期不办理的,将依有关管理办法对项目及其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理。如有疑问,请与我局产学研科联系,联系电话:82340449。
***:佛山市禅城区产学研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指引.doc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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