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价格主管部门举办企业价格政策法规培训班
为进一步规范南海区零售商场、房地产、公路客运、燃气等行业的价格行为,提高经营者执行价格政策的意识,加强行业自律,4月29日上午,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召集区内200多家企业和7个镇(街道)经促局相关负责人,举办“南海区价格政策知识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参与企业类型包括大型商场、超市、专业通讯家电卖场、房地产协会、房地产企业、公路客运企业、瓶装气经营企业等。
会议首先针对南海区的市场价格行为存在的问题,较为系统地阐述了价格政策法规和相关行业价格管理业务知识,特别是就如何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加强企业价格自律、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升企业诚信度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解读,内容涉及与企业价格行为密切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等法律法规。
然后,针对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比较集中的不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等情况,通过解剖典型案例,阐明了经营者为什么要明码标价、如何正确标价,剖析了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明确了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会上,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的有关负责人透露,2013年,南海区价格主管部门共开展旅游、殡葬、教育、进出口环节、停车等行业专项检查13次,发放经营者提醒告诫函850份,办理群众举报、咨询500件,根据群众举报,查处医院、民办学校、停车公司、超市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11起,退还用户金额48.910万元,罚款金额12万元,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会上,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副局长黄福滔指出,开展价格政策法规培训,旨在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价格政策水平,促进企业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增强价格自律意识和诚信经营服务理念,减少价格违法现象的发生。要求有关行业经营者,一要提高认识,自觉学习和掌握价格政策法规。要认清当前的价格形势,严格落实价格法规、倡导诚信经商、维护良好价格秩序,积极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二要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要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工作,提高明码标价的覆盖率和准确度,引导经营者合理标价,准确标价。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正在着手开展明码标价的立法调研工作,市场价格行为必将更加规范和透明。三要诚信经营,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认识价格欺诈的危害性,严格落实价格政策法规,积极营造诚信守法、透明高效、公开公平、竞争有序、互利共赢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四是要正确看待价格投诉,减少价格投诉。企业要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加强内部管理,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的价格政策。同时通过投诉案件的处理,能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价格政策能严格执行,投诉就会自然减少。五要积极配合价格检查,确保企业的经营行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让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的广泛监督之下,形成规范价格行为的内外约束机制。
他同时指出,今后的价格改革,会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比例还将进一步提高。在此情况下,价格主管部门需要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希望各企业能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和物价员制度,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政策传达到第一线员工,切实提高他们执行明码标价的自觉性、准确性,规范明码标价行为,树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商业经营理念,共同创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
此次价格政策培训,是南海区发改部门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查找出来的存在问题,坚持立行立改,着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又一举措。
法律法规小知识
一、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的定义
1、明码标价是指经营者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按要求公开标示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等有关情况的行为。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
2、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该行为不论是否形成交易结果均构成价格欺诈行为。
二、违反明码标价与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一)违反明码标价有关规定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585号令)、《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的有关规定,违反明码标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价格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585号令)、《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5号令)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