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号
在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不合格产品系浠水县世纪华联购物广场销售。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0月14日,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浠水县世纪华联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蕉进行了监督抽检,香蕉编号:A2190***********5C,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吡唑醚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违法行为处置情况。经查实,浠水县世纪华联购物广场在采购时进行了食品查验,索取了供货商提供的证照及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对于浠水县世纪华联购物广场的违法行为,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浠市监不处字〔2020〕10001号)。
三、企业整改情况。(一)加强员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认真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规范标注所购进的食品名称。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