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汕头市潮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宣传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汕市财农〔2019〕28号)文件精神,市财政局下达我区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资金15万元(其中1.5万元由培训机构采购养殖场进行污水处理的相关药物,同时发放给养殖场户),计划培训人数50人。为高质量完成这项培训任务,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方式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汕头市潮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宣传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务要求
汕头市潮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宣传培训项目培训人数50人(其中局有关股室、各镇(街道)农业办和畜牧兽医站有关业务人员约25人,畜禽养殖场户约25人)。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办学理念新颖、课程设置合理、师资综合素质高)。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资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服务能力等。有专职人员全程协调***有关培训事宜,能够做到信息及时报送和工作进度及时汇报。
(五)愿意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内容的培训任务。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申报汕头市潮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宣传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请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书、机构性质、师资队伍、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等)和培训方案,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
(二)专家评审。由潮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宣传培训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组成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
(三)结果公示。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汕头市潮南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宣传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并签订委托培训合同书。
四、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8日。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村委会办公楼(潮南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
联系人:周瑶华,电话:0754-87928826
汕头市潮南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