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关于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先开段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斜井临时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的公示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因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先开段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工程建设,需申请临时办公用房,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先开段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斜井临时用地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坪西路与水头路交汇处,临时用地面积为8707.49平方米,全部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的有关规定,现对深惠城际大鹏支线工程先开段施工总承包土建一工区斜井临时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30天(自公示之日起30个自然日)。
如对该临时用地项目的选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315,邮编:518000;电话0755-28333252)。本通告内容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一并公示,市民也可上网浏览查询。
***:项目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21年1月29日
***:项目用地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