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生态环保、规划土地、水务、林业、海洋渔业等领域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和工作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新区范围内生态环保、规划土地、水务、林业、海洋渔业等领域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依法集中行使生态环保、水务、林业、海洋渔业等行政处罚权;负责规划土地监察重点案件的查处,指导各办事处规划土地监察队在辖区内实施日常巡查和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新区范围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负责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工作;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深圳市大鹏新区国有储备土地监管中心共4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70人,实有人数48人,具体如下:
1.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本级编制数25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数22人,雇员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公务员20人,雇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4辆。
2.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编制数14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数11人,雇员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公务员6人,雇员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3.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编制数25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数15人,雇员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行政执法专项编公务员13人,雇员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4.深圳市大鹏新区国有储备土地监管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人数2人。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深入推进改革调研,探索综合执法改革的“大经验”;2.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综合执法工作效能;3.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4.加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能力。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收入6,311.25万元,比2018年增加1,7***.51万元,增长38.81%,其中:财政预算拨款6,311.25万元。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支出6,311.25万元,比2018年增加1,7***.51万元,增长38.81%。其中:人员支出1,696.30万元、公用支出26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55万元,项目支出4,308.27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2019年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万元,一般性项目新增“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管理经费”750万元,一般性项目“环境执法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363万元,政府投资项目新增“综合执法信息管理平台”300万元。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预算4,138.9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050.93万元、公用支出129.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9万元、项目支出2,926.14万元。
(一)人员支出1,050.9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29.6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1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计生奖等。
(四)项目支出2,926.14万元,具体包括:
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18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源城精准扶贫资金。
2.环境执法专项44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执法采样装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队伍建设费用和处理项目服务费,网格化环境监管项目服务费,危废标牌、监督岗,应急物资储备项目服务费。
3.查违业务专项305万元,主要用于:查违劳务派遣服务专项。
4.土地监察事务1,146.3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相关技术业务委托费用,法律诉讼费用,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委托管理项目费用,全年法律顾问,临时建筑审批相关技术业务委托费用,非经营性国有储备土地监察看护项目费用,《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处理办法》政策宣讲、法律咨询和学习考察费用,部、省、市三级卫片执法工作影像核查工作业务委托费用,其他查违业务委托服务费,开展各类执法领域相关培训,新区查违共同责任制考核业务委托费用,大鹏新区0962后已作出没收行政处罚案件后续处理课题研究,“减存量”工作:开展原村民旧(祖)屋排查项目费用,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信息管理平台与省、市、区各级系统及相关硬件对接项目,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信息管理平台,购买PDA服务项目。
5.一般管理事务713.80万元,主要用于:绩效经费,制服制作,值班用房维护费,办公室零星采购,日常办公文书文件印刷,设备购置,预算准备金,宣传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一般综合管理事务,党建工作经费,编外人员管理经费,差旅费。
6.政府投资项目300万元,主要用于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信息管理平台的维护等委托服务费用。
二、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
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预算2,172.3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37万元、公用支出135.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6万元、项目支出1,382.13万元。
(一)人员支出***5.3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35.4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36万元,主要是计生奖等。
(四)项目支出1,382.13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1,128.08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经费,食堂开支,邮电费,绩效奖,维修(护)费,雇员经费,设备购置,编外人员其他费,宣传工作经费,建造渔政趸船经费,公务接待费,编外人员经费,渔政海监服装经费,机动预备费,执勤点工作经费,外包服务经费,建造渔政趸船质保金。
2.海上安全事务132.55万元,主要用于:防台海事救助工作经费,渔政执法经费,渔业安全生产宣教费,共建“平安海区”工作经费,海监执法经费,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及渔港电子监控系统维护费,渔港渔船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考察学习工作经费,渔港卫生保洁费。
3.船艇检修事务121.50万元,主要用于:渔船检验工作经费,执法船艇维修、保养管理经费。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262.46万元,其中包括2019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62.46万元和2019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具体如下:
1、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共计12.34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指标12.34万元。
2、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共计250.12万元,其中包括设备购置指标5.12万元和建造渔政趸船经费项目指标245万元。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深圳市大鹏新区国有储备土地监管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7.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5万元,比2018年减少2.4万元。减少原因是根据2018年公务接待费的支出规模相应调减,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5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59.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5辆公务车,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4辆公务车和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3辆公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增加原因为新购2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我局公务车数量增加导致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共2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7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部门(包括所有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3万元(与部门预算中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预算增加14万元,增长6%。主要是:2018年新招录的公务员和2名事业单位职员的调入,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其他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本级、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和广东省渔政总队大鹏大队。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监察大队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一并反映。同时,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
1.01.收支预算总表.xls
2.02.收入预算表.xls
3.03.支出预算表.xls
4.04.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5.05.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6.0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7.0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8.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9.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10.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xls
11.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12.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xls
13.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xls
14.1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