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法院行政审判做得好
近日,汕头市金平区法院行政庭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这是我市两级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金平区属于市中心城区,辖区内有包括市政府在内的绝大多数市级政府部门,行政案件相对较多,处理也有一定难度。自2004年以来,该院共审结行政案件10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41件,案件数几乎年年名列全市基层法院行政审判首位,却以无一宗案件超审限,无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发生,2009年以来没有一宗上诉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成功践行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为促进区域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院行政庭将协调机制贯穿于行政审判全过程,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行政审判的重要标准。行政案件多数难断难调难控,该庭通过深入分析,针对行政审判的特点,认真探索协调机制,研究化解官民矛盾的最佳方法。开庭前,根据案件的性质,掌握当事人的诉讼心态,运用相关案例,引导原、被告解决实际问题。判决前,在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阐明法律关系,分析利弊,让当事人权衡得失,促使和解。特别对工伤认定案件,该院认为,不管行政案件的处理结果如何,只有解决劳资纠纷,行政纠纷才能最终解决,才能真正做到“官了民了”。判决后,不放弃调解契机,做足释明力度,争取庭外和解,做到“案结事结”。因协解机制贯穿审判全程,调撤率节节攀升,2010年已审结行政案件的调撤率达到75%。
在新的形势下,金平区法院行政庭主动将工作前移,充分发挥审判的职能作用,以上辅导课、提出司法建议以及***走访等多种形式,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同时,为更好地支持行政机关的计划生育行政工作,还在行政庭内设立了我市首个计划生育法庭,并取得明显成效。 (陈卫星 柳春升)摘自《汕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