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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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汕澄府办[2010]2号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2010 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市政府《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汕府传[2009]8号)的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既隆重、丰富,又节约、实效的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现就我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党的***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举办学习报告会、双拥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军民联欢晚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文化教育设施,大力宣传国庆60周年受阅部队所表现出来的人民军队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精神风貌和威武之师、文明之师、胜利之师的良好形象以及驻澄部队拥政爱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扬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宣传残疾军人、烈军属、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为国防事业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所作的积极贡献,教育和鼓励广大优抚对象,继续发扬光荣传统,积极支持改革开放,克服各种困难,顾全大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汕头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走访慰问驻地部队,看望慰问军休所的离退休老干部和光荣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的休养员,走访烈军属、残疾军人、红军老战士和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结合当地情况,召开军政座谈会、军民联欢会、优抚对象茶话会等会议,通报当地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部门、各行业和社会各界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开展学习人民解放军、热爱人民解放军活动,热情为部队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增进军政军民团结。 三、积极为驻地部队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国特色军事变革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支持部队建设,为驻地部队提供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大力配合部队战备值勤、训练演习和科学实验,主动做好场地、道路、水电、通讯、食宿等保障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部队解决训练演习、征地、营区环境整治等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广泛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智力拥军、法律拥军活动,充分运用社会科技、教育、信息等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帮助部队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高。 四、认真抓好拥军优属政策法规的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拥军优属规定》的要求,把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作为节日拥军优属活动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面落实。要把抚恤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有关优抚对象手中,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切实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解决好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入托问题,解除部队官兵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安心服役,献身国防。各地要派出工作组,对转业退伍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和生活保障、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兑现、军人及其家属涉法问题处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旅游景点和公共服务场所对军人优待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各镇(街道)、各部门请于2010 年2 月22 日前将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情况书面报送区民政局。
二O一O年一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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