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责任制暨消防工作考核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3月22日开始,由龙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龙湖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龙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汕龙安委[2016]1号)和《龙湖区消防安全工作考核方案》(汕龙消安字[2015]号),联合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对全区7个街道镇和区22个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考核。旨在通过考核进一步强化各街道镇和区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目标和责任,有序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泛开展。 这次考核工作:一是改变往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分别进行的做法,采取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工作合并考核,同步进行的方式,减轻了街道镇和有关部门接受考核的工作压力,避免重复考核,同时简化企业现场资料检查,保证企业正常生产不受影响。二是由区安委办和区消安委办联合牵头,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安监局、龙湖消防大队等部门派员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形式分为现场考核和资料考核分别进行。三是现场考核工作,分三个考核工作小组,轻车从简,优化线路,采取现场听述职汇报,查阅资料,发现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的方式进行。 目前,已经完成了对全区7个街道镇及区安监局,龙湖消防大队,住建局,农业局,工业园区办等单位的现场考核工作。25日区考核领导召集各工作小组交流汇报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在考核评分阶段,要做到客观、公正。对于本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将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意后通报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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