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海璇明珠苑命名的批复
汕头市加达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濠江区礐石街道澳头经济联合社:
你们单位上报的地名命名申报材料收悉。
位于濠江区濠洲路东侧和西澳路北侧交界处,由你们单位联合开发建设的商住小区,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经实地踏勘,同意命名为“海璇明珠苑”。现批复如下:
一、命名地名和地理位置
海璇明珠苑 Hǎixuánmíngzhū Yuàn 位于濠江区濠洲路东侧和西澳路北侧交界处,范围东至澳头前洋路,西至濠洲路,南至西澳路,北至区间路毗邻澳头海湾花园。用地面积1***67.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522.91平方米,共建设4栋商住楼,其中14层商住楼2栋,25层商住楼2栋。
二、商住小区具体门(楼)牌号码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编定。
三、你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海璇明珠苑”标准地名登报通告。
四、你单位应在商住小区主要出入口处设置地名标志,并将实景照片送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备案。
五、小区牌、楼牌、门牌等地名标志应按《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和设置。
此复。
***:海璇明珠苑命名位置示意图
汕头市民政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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