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金同中医内科诊所等2间新申请社会医疗机构选址公示
蔡金同等2位申请人(单位)向我局提交了设置社会医疗机构的申请(具体申请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见***)。根据社会医疗机构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申请社会医疗机构的选址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在公示期间内,社会公众如对申请社会医疗机构的选址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受理部门: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卫生科
受理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沿河路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807B室
传真电话:075****32031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