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型工业化道路实践生态文明绿色发展
珠海国家高新区1992年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是国家首批创建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区内环境优美,科技教育、历史人文资源优势明显。近年来,高新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珠三角地区争创人均首位、生态一流、文化繁荣、法治优良、社会公平”五大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引领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唐家”为主旋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方案要求,以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为抓手,高起点部署产业发展新格局,积极优化生态环境,大力整治辖区河涌、排洪渠,全面推进绿色发展。
“创意唐家湾”格局凸显
目前,珠海高新区已形成了以香港浸会大学、中山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名牌大学为依托,以一批集成电路、软件研发企业为主体,以政产学研合作为创新机制,聚信息技术企业为集群的高科技产业走廊。电子信息业、精密仪器及先进制造业、生态文化创意产业是珠海高新区(唐家湾地区)的主导产业。
高新区(唐家湾地区)已形成了以金山、炬力、远光为代表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以魅族、雅迪、世纪鼎利为代表的通讯设备和电子信息产业。精密仪器及先进制造业方面,已形成了以健帆生物科技、宝莱特、福尼亚为代表的医疗辅助仪器先进制造, 以德豪润达和双喜电器为代表的家用电器制造,以威士茂、良豪五金、东部颖承、三江源精密五金和宏华进纳米科技为代表的精密模具制造。
作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企业品牌,金山软件公司将投资10亿元人民币在唐家湾建设9.多家文化产业企业已在南方软件园和清华科技园落户,“创意唐家湾”的格局逐步显现。目前,华强动漫主题城、奥飞动漫影视基地、香港文化传信创意园已初步和珠海达成落户意向。南方数码娱乐公共服务平台即将投入使用。
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是指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而设计创建的新型工业园区。它通过物流或能流传递等方式把不同工厂或企业连接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物质循环方式,使一家工厂的废物或副产品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或能源,寻求能量多级利用和废物产生最小化。
珠海高新区以生态文明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高起点部署产业发展新格局。2010年高新区着手筹备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2011年将其列为年度十大重点工作之一,并成立了珠海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机构领导小组。2011年,高新区管委会顺利通过ISO14001认证审核,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和技术报告。2012年工作目标是完成创建申报材料,通过省部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同意;建设规划、技术报告编制按时完成,建设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论证,获得相关部委创建批文,最终实现2015年初步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总体目标。
唐家湾片区139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上,以产业生态链原则,根据高新区的生态经济优势和竞争战略定位,依靠科技进步,转变生产和消费方式,规划设计出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发展路径,规划方案融入了将“链式经济转变为循环经济,产品经济转变为功能经济,效率经济转变为效用经济,自然经济转变为生态经济”的理念,从企业、企业群和社会三个层面,将推进物质、能量、水资源以及信息的高效利用,实现区域内污染排放的减量化。
积极开展排洪渠整治工程
为给唐家湾居民创造整洁、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珠海高新区区建设局与区社区局努力改善河涌水环境质量,消除河涌黑臭,恢复河涌自我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能力。
那溪排洪渠位于高新区金鼎镇那洲村,上游接正坑水库泄洪口,下游途经中山市坦洲镇至珠海前山河,全长约,渠宽10。2011年10月,高新区投入资金150万元,组织开展了对那溪排洪渠及其周边环境“先治污,后治水”的整治行动,主要是对那溪排洪渠进行淤沙及杂物的清除,施工采用先开挖渠底淤沙层,再将开挖出来的淤沙进行冲洗、除臭处理后回填渠中;对其周边环境进行杂草、枯木及垃圾等污染物的清除,并完成渠堤、护坡的修复工作。监督“四大猪场”建设沼气池、生化塘和雨污分流等污染处理设施,目前已建成沼气池3000立方,生化塘56000立方,雨污分流管网,有效遏制猪场排泄物对河涌的污染。通过历时60天的整治行动,那溪排洪渠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初步恢复河涌自然生态特征。
那洲后朗排洪渠位于高新区金鼎镇那洲村,上游接省道S268道路,下游途径那洲村、后朗村,并在中山市坦洲镇内于那溪排洪渠汇合后流入珠海前山河。该工程总投资90.87万元,从开工至完成,工期60天。工程采用河涌原位生态修复技术,第一步清理河涌渠底淤泥并投放底质净化剂;第二步河涌内投加增氧剂及安装曝气设备;第三步投加高效复合菌剂和微生物治理;第四步在河涌两岸种植水生植物。目前,河涌整治工作已经完成。
摘自《珠海特区报》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