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2014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应将事故处理的情况向社会公布。现将我区2014年第四季度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见附表)。为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街道办、各相关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龙委〔2011〕14号)和《关于印发龙岗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等5个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配套文件的通知》(深龙委办〔2012〕30号),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消除事故隐患。
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同类事故的发生。
深圳市龙岗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事故单位名单
事故发生时间 | 事故单位 | 事故简要经过 | 伤亡情况 | 处理情况 |
2014年7月21日 | 深圳市发达玩具礼品有限公司 | 操作机械时触电 | 死亡1人 | 追究企业法人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罚款10万。 |
2014年7月24日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会群休闲会所 | 检修线路时触电 | 死亡1人 | 对实际经营者和事故单位分别进行处罚。 |
2014年9月10日 | 坪地方圆清莲工艺礼品有限公司 | 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 | 死亡1人 | 对法人代表和事故单位分别进行处罚。 |
2014年9月24日 | 深圳市鹏城雅洁清洁有限公司 | 整修排污管道时被泥土压埋 | 死亡1人 | 对有关物业单位和事故单位分别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