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力争打造全国一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
近年来,龙岗区一直致力于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先行先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硬件和软件得到全面提升,为效能示范区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2011年,新建和升级仲裁庭15个,其中5星级仲裁庭4个,达标庭9个;2012年,开展完成办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13年,创新办案模式,实施要素式办案,提升仲裁效能,颇受外界关注。
今年5月12日,龙岗区被国家人社部选定为全国5个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示范区之一,为十三五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工作开拓了方向。龙岗区还将大刀阔斧地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不断地为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积累经验。
试行仲裁员队伍专业化改革就是其中的一项。该项改革通过对区仲裁院聘用制仲裁员实行单独职级系列管理,建立完善的仲裁员队伍职业等级制度,探索仲裁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打通聘用制仲裁员职业发展通道,激发专业仲裁员工作积极性。
同时,龙岗区还探索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各街道仲裁庭的受案范围及权责,理顺区、街两级仲裁职能的分配。区仲裁院工作重心也将下移,由以往审理把关、案件处理转向指导、培训、监督。
在办案方式上,龙岗区也敢于先行先试,在案件分类处理、重大案件处理方式上进行创新。一些重大疑难的集体案件由人力资源部门、工会、企业代表三方原则组成合议庭办案。探索建立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裁决标准与社会影响评估机制,建立指导性案例定期发布制度,全面推行要素式办案模式,推行一案一课一建议制度,提高一裁终局比率。
区人力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将对仲裁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总结效能建设经验,努力打造一支全国一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进行推广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