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官高速延长段恒通工业城立面刷新改造工程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我局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2年5月4日至2013年11月21日对龙岗区水官高速延长段(恒通工业城)立面刷新改造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根据有关审计准则,区城管局对其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机关的责任是对其审计并作出审计结论。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龙岗区水官高速延长段(恒通工业城),经深龙发改〔2011〕881号批准实施,计划投资1406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改造主题外墙、阳台、防盗网、空调机位等及其他费用。建设单位为区城管局。本工程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招标后,中标施工单位为深圳市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造价10 927 328.89元。监理单位为深圳市特发发展中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该工程于2011年3月15日开工,5月10日竣工并交付使用,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在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结算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审计,送审造价为8 ***2 905.80元,审计审定造价为8 023 612.57元,核减金额619 293.23元,核减率为7.17%(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至审计时止,区城管局未收到本项目资金,布吉街道办共收到区财政局拨入本项目资金6 800 000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工程资料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基本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本项目的建设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619 293.23元。造价核减的主要原因是建筑安装工程量调整。
六、审计处理意见
关于多计工程造价619 293.23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颁布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该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造价619 293.23元应予以调减,以审定造价8 023 612.57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