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拆除违法建筑400平方米
1月18日下午,龙岗街道调动100名工作人员对龙东社区八仙岭靠上景村一处国有储备用地上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400平方米,清理国有储备用地面积4万平方米。
据了解,该地块属国有储备用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2006年被违法侵占并擅自建设了约400平方米的建筑物(构筑物),建为厂房,用于出租,获取非法利益。
龙岗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4年,市土地储备中心将该涉嫌被违法侵占的国有储备用地移送规划土地监察部门查处,经初步核查相关资料后,认为当事人涉嫌违法侵占国有储备用地并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于2014年9月11日立案调查,同年11月2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2014年12月4日下发催告书,经催告当事人仍拒不执行后,执法部门依法将该案件移送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5年4月,龙岗区人民法院下发《行政执行裁定书》,裁定当事人违法侵占国有储备用地并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事实清楚,批准行政执法部门自行对其强制拆除。
当天行动中,龙岗街道多个部门联合行动,对国有储备用地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同时对4万平方米国有储备用地进行了清理。下一步,龙岗街道将把清理完成的国有储备土地依法移交给国有储备土地管理部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