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政案函201615号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20160673号提案的答复
叶文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岗头调节池及周边河段综合整治方案的提案》已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岗头调节池周边河道整治情况
岗头调节池周边主要有新桥河、排涝河等两条河道。其中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由宝安区环保水务局负责实施,属于茅洲河流域(宝安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子项目。排涝河截污工程由市水务局负责实施。
二、关于跨桥及消防通道保留问题
经设计单位复核,新桥河益华电子厂段现状跨河桥高度不影响整治后的新桥河过水断面,其基础不占用河道断面,不影响新桥河的防洪排涝,且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概算中未包含桥梁建设费用,将对其予以现状保留。考虑到消防安全责任重大,为保障益华电子广场消防安全,相关设计单位正在对新桥河综合整治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优化。宝安区环保水务局将要求设计单位进行深入研究,在保证河道行洪断面及过流能力不减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河堤线型及安全结构形式来拓展空间,以满足商场新桥河一侧的消防通道要求。
在整治排涝河过程中,相关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已多次与益华电子广场周边居民进行沟通协调。目前负责排涝河截污工程的设计单位已结合周边情况,在原排涝河河口景观节点范围内对景观具体设计内容进行了完善。
三、关于河道覆盖问题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覆盖或者填堵河道。因公共利益确需覆盖或者填堵的,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其建设方案的必要性和唯一性进行科学论证,由市水务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和国土、人居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审查同意,报市政府批准”。岗头调节池及周边河道整治及雨污分流管网等工程完成后,岗头调节池及周边河道的水质将基本实现不黑不臭。对河道做棚盖设计的方案如不经过必要性和唯一性论证,将得不到市水务局及相关部门的同意。随着城市开发建设进程的推进,河道暗涵化日益严重,部分河道行洪断面已严重缩减,不但降低了水面率,还加大了防洪排涝风险,部分河道甚至成为了污水排放渠,严重恶化了水环境状况。为此,我市推出“治水十策”,提倡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过程中,结合城市更新,兼顾城市滨水空间建设,逐步推进暗涵化河道的“复明工程”。对于您所提对河道做棚盖设计的建议,我区暂不予以支持。
感谢您对宝安区环保水务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我区将一如既往,依法履职,把环保水务工作越做越好。谢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9日
(联系人:房玮,联系电话:29995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