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全面落实法律顾问进村(居)村民信法不信访
今年上半年,斗门信访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0%,警情数同比下降17.63%,人民调解案件则同比上升了38%,行政复议案件同比上升100%,民事诉讼案件受理量同比上升28.57%。数据显示,斗门区上半年一方面矛盾纠纷少了,另一方面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更多地走了法律途径。
这些变化,与斗门区全面推行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分不开。斗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育波评论法律顾问的作用时说:法律顾问进村(居)半年,村民有了事,不再像以前那样盲目上访,而是首先咨询律师再行动。
从2013年开始,全市315个村居都有法律顾问入驻,呈现出与斗门区相同的变化趋势。市司法局局长李秉勇说, 法律顾问进村(居)的本质作用是加强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对村(居)的渗透,使村(居)委会和居民个体行为都进一步向法律准绳靠拢,加速珠海法治化进程。
据介绍,珠海市高度重视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2014年,珠海市委把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列为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十项任务之首,印发了《关于落实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的实施意见》。两年来,多位市领导先后27次对该项工作情况做批示。各区均在人员、政策、经费等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市、区两级财政以每个村(社区)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购买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服务。
分摊到每个小时,这些补贴远远低于律师执业的市场收费标准。但各位参与活动的律师将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当成公益事业热情参与,不讲条件、不计报酬,保证了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村(居),法律顾问不仅充当了村(居)委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智囊团”,参与村(居)公共事务的处理,还无条件接受村(居)民咨询,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提高村(居)民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村(居)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法律事务和矛盾纠纷。
为了给村(居)提供更专业的服务,市律师协会还针对基层易发的主要矛盾纠纷,专门组建了征地拆迁、劳资纠纷、换届选举等9个法律服务专业小组,“会诊”法律难题,协助化解矛盾纠纷。
法律顾问进村居成为惠民利民的创新型基层治理模式。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以及对具体村(居)法律事务的介入,促进村(居)两委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到村(居)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推进了两委民主决策、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村(居)法律顾问还满足了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提高了村(居)民的法制意识,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解决了“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法”的问题,提高了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