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等六部委《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促进残疾人就业,科学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全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规定比例(深户0.5%,非深户1.5%)的应当到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保障金。
二、申报时间
2021年申报年审时间为3月20日至6月30日,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申报方式、申报资料
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窗口(https://www.gdzwfw.gov.cn/)申报。用人单位办理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确认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一)《深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登记表》及《深圳市在职残疾人登记表》。
(二)残疾人职工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市残疾人联合会认可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四)上年度用人单位按月向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或者通过财政统发形式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
(五)上年度用人单位按月向残疾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
四、缓减免缴保障金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因遇到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根据《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请用人单位收到广东政务服务网发送的预审通过的信息后,登录“南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再将纸质材料交至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审核确认。年审地址: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755-86975095;如有业务咨询,也可联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电话:0755-86273996。
南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3月17日